“自由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金錢故,二者皆可拋”,羅定一男子張某既騙取了陳某(女)的感情,又將陳某和其母親左某的積蓄收入囊中,可謂“財色兼收”。然而,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,近日,羅定市公安局朗塘派出所偵破一起以戀愛交友名義實施詐騙的案件。2月17日23時許,報案人陳某(女)及其母親左某到朗塘派出所報警稱:其被一名自稱唐姓男子以談戀愛的名義向其和其母親借錢實施詐騙,要求朗塘派出所處理。 派出所**隨即從陳某提供的資料入手,展開偵查,解開了自稱唐姓男子的身份之謎,并依法迅速將謊稱唐某的犯罪嫌疑人張某(男,素龍人,19歲)捉獲歸案。 經審訊,犯罪嫌疑人張某交代其曾因以相似的手法實施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,于2019年8月份才刑滿釋放。同年11月份,張某在某社交軟件上虛稱自己為唐姓男子,是某化妝品生產廠家的老板,以該假身份與陳某相識,騙取信任并確立戀愛關系,后和陳某交往至案發前。在和陳某交往期間,張某多次向陳某以各種理由借取錢財,并且多次在陳某不知情的情況下,以要幫陳某還網絡貸款的借口向陳某的母親左某借錢,其已對先后向陳某及左某騙取人民幣共7萬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 警方提醒:網絡交友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,對此要提高警惕,不要被所謂的甜言蜜語遮蓋真相,要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。一談感情就以請客吃飯、投資做生意、家人生病住院等各種借口要錢的,往往就是網絡交友的詐騙套路。 |